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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結兩代兄弟鬩牆 造就5000億食品王國》李錦記靠家族憲法傳承百年家業

德國默克集團董事長長史丹格.哈弗坎(Frank Stangenberg-Haverkamp)指出,年輕時他對默克的經營走向與叔叔們不同;他認為默克應該再擴大經營,叔叔們並不同意,但默克的家族憲法讓大家都把權力交給家族委員會,並沒有發生爭權爭產的情況。


史丹格在2017年來台參加家族論壇時,還講過一句名言:「家族間鬥爭結果,將全部是輸家,沒有贏家。」當家族憲法規範得很清楚時,家族成員就沒有爭鬥的空間。


兩次兄弟爭產當教訓 李錦記第3代設立家族憲法


在華人家族企業間制定家族憲法最有名的例子,就是香港的李錦記集團,但李錦記集團也是因發生兩次家族重大爭產紛爭後,才制定家族憲法。


李錦記集團是在1888年由李錦裳創立的,至今已有130年的歷史。1972年時,李錦裳的長子李兆榮和次子李兆登兩人,與3子李兆南經營理念不合;李兆南對公司未來發展深具信心,但兩位哥哥認為不應再冒險擴張經營,最後李兆南的兒子李文達出面買下兩位伯伯的股權,從此接手管理公司。


李文達接手公司後,邀請自己的弟弟李文樂一起經營公司,並給李文樂相當大的股份;但到了1986年,兩兄弟對李錦記未來發展方向,又出現了不同看法。


當時李文樂提出退休要求,李文樂的太太還要求把巨額股份全部變現,兄弟無法達成共識只好走上法院,李錦記甚至被香港法院要求停業半年;李文達最後把弟弟手中的股權全部買回。


歷經這兩次家族爭產紛爭後,李文達不願再看到家族出現第3次爭產糾紛,因此在2002年制定了李錦記的家族憲法,並由李文達及太太與5位子女組成家族委員會。


傳承家族精神永續經營  比規畫有形資產重要


在家族紛爭有了家族憲法作為最高裁決機制後,李錦記的業務蒸蒸日上。根據今年2月《富比士》發布的最新調查報告透露,李文達的身價成長了一倍,達171億美元,香港富豪排名上升到第3,僅次於長江集團創辦人李嘉誠的317億美元,與恆地集團主席李兆基的300億美元。

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郭宗銘表示,家族憲法的主要內容,著重在家族的處事及經商之道等無形資產要如何傳承下去,這些無形資產能順利傳承,比有形資產的規畫還重要。

據了解,默克家族即要求家族成員要共同遵守誠信、勇氣、責任及透明等家族價值觀;而在李錦記的大廳上,則掛著李文達寫的經商之道金句「思利及人」。


台灣企業詢問度增高  透過信託機制教育子女


郭宗銘舉例子指出,他到日本參觀一家傳承上千年的「法師溫泉旅館」,發現這家旅館1000年來,每天早上6點就開始誦讀各種經書,到目前已傳到第46代經營者,家族精神能傳承,是家族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原因。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張溢修律師則發現,的確是有愈來愈多台灣家族企業詢問家族憲法及家族傳承的事務,但對於子女的教育,有些台灣企業家的想法相當特殊;他們並不想把辛苦賺來的錢都分給子女,而是希望給子女有更好的起跑點就行。


因此,制定家族憲法時會透過信託機制,要求未來子女長大後,若要念研究所或博士,這個家族信託必須支付學費,或是買一棟不多於一定金額的房子等。


郭宗銘指出,家族憲法除了制定家族紛爭的規範外,也可制定出家族內規,例如,李錦記的家族憲法就規定家族成員須遵守不晚婚、不離婚、不准有婚外情的3不原則,違反者就須退出公司董事會;家族憲法另一個重點,就是要規畫對未來子孫的培訓,也就是說要有接班人養成計畫。不管李錦記或默克,對後代子孫須經何種培訓才可進入家族企業工作,都有明確的規定。


郭宗銘表示,許多台灣企業家經常抱怨找不到人接班,但你不培養怎會有接班人?


他指出,這些都須事先在擬定家族憲法時仔細地規畫,因為好的接班人不會從天上掉下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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